玄幻小说《双修:我一手执笔,一手执剑》是由作者“逍遥小师叔”创作编写,书中主人公是陆天明 ,目前连载中,更新了1187779字,小说最新章节 第543章 陛下,来不及解释了。小说《双修:我一手执笔,一手执剑》是最近这个类型里面比较出色的作品了,书荒的朋友们不要错过哦!这本书又名《综武:开局一支笔,执尺走天涯》。
一、作品简介
小说双修:我一手执笔,一手执剑是作者逍遥小师叔所著,主角是陆天明。主要讲述了:“官府问完话了,盯梢的巡卒刚离开,问题不大。”陆天明走在过道上,脚步声时高时低。除了闪动的烛火,没有回应。坐在尽头的女人背对着他,仿佛睡着了一般。女人的影子随着烛火晃动,厚度时宽时窄。“睡着了?”陆天……
二、书友评论
走过路过千万别错过,如果你不点进来看,那么简直就是我的一种损失。
首先先跟各位说一下要想看综武的就不用来了因为这个作者虽然会写书,但语文可能不咋地他把综武理解成了中武咱也不知道他是咋理解的
来,再禁我一次言试试怎么你挂羊头卖狗肉还不许人说了是吧?我还奇怪呢你这本书也不算太差呀成绩怎么作者评论下面只有十多条还全都是好的原来是您辛辛苦苦删出来呀,给各位简单解释下,这个作者发了一条评论解释说自己为什么不写武侠,并说有很多人因此弃书,我就发了一条,不怪人家弃书,你买下了一家面馆装潢和招牌都不换,就直接开门营业人家想来你这吃面结果告诉人家只炒菜就不怪人家不在你这吃,我想请问一下,这句话哪里发言不当?我是带脏字了吗?我是人身攻击了吗?不仅删我评论还禁我七天言,怎么您写的书只准夸不准骂是吧?
剧情和文笔在番茄来说挺好的了,可以一看,不过是个标题党,这不是综武小说,再有就是主角瘸子+肺痨,开局没几章就有个背景深厚的女配跟他玩暧昧那一套,只能说主角光环太严重,再者主角是瘸了不是手废了,干了这么多年的代写书信活计,写字还是歪歪扭扭的丑,如果这么多年的代写书信都不能写出一手好看的字,我不知道作者写他是个用剑高手不觉得矛盾吗,还改善了自家爹的剑法(他爹是高手),连字都写不明白主角也配?为了模仿现在武侠的残疾和有缺陷的主角塑造,模仿的四不像
建议看书名进来的人,这是一个慢慢挣扎发育的文,一点都不无敌,不是爽文,应该叫做套了个超低配版箫炎外壳的武侠文,想进来看爽文的快溜
确实阔以可惜从曲白那里不对我的看法就算后期你给他一个剑仙还不如让他在在九年里一直养剑然后问剑端木城
三、作品赏析
“官府问完话了,盯梢的巡卒刚离开,问题不大。”
陆天明走在过道上,脚步声时高时低。
除了闪动的烛火,没有回应。
坐在尽头的女人背对着他,仿佛睡着了一般。
女人的影子随着烛火晃动,厚度时宽时窄。
“睡着了?”
陆天明疑惑,加快了脚步。
来到女人背后,他没有直接上手。
掏出挂在腰上的戒尺,轻轻拍打女人肩头。
仍旧一动不动。
转至女人身前,陆天明眉头微皱。
“原来是死了。”
女人面容姣好,可印堂发黑。
七窍都有血迹,黑色,有腥臭味。
显然,是中毒而死。
“服毒自杀?可惜了。”
昨天傍晚的时候,女人只是腹部受了刀伤。
张平的刀,不够快,拦下来很轻松,所以刀伤不致命。
只是没想到,女人自己不想活。
用戒尺挑起女人下巴,轻轻往旁边一拨,雪白的脖颈露出。
耳朵上细长的纯金耳坠贴着脖颈,黑色血迹顺着耳环一直淌到更深处。
黑白金三色交错,美丽得有些诡异。
“东西是好东西,但是卖了我也活不长,就给你留着吧。”
张平是因为女人而死。
又是巡检司的巡卒。
巡检司是兵部的基层机构。
大楚兵部查人,比其他几部都要狠。
在女人身上翻翻找找。
除了那对耳环,就只有几两碎银。
还有一点,女人肌肤细嫩,保养得异常好。
应该是大户人家的子弟。
大户人家的子弟在十里镇这种边陲重镇出现。
干着被人追杀的活计。
只有一个原因。
家道中落,身不由己。
念及此,陆天明用戒尺挑开挡住女人肚子的衣物。
还未完全发黑的肚皮上,横向纹有一条细线。
“教坊司?”
陆天明把头凑近,仔细打量那条细线。
“不是细线,而是一排死字,死士?难怪要服毒自杀,白救了。”
代写家书十年,各方各面都有所了解。
上上下下里里外外看了个便。
陆天明把女人重新摆好。
一转头,发现桌上用血迹写了几个字。
海砂子,津岭渡,账本,何氵。
字迹戛然而止,人的名字没出来。
不甘心带着秘密而死,后悔又来不及?
陆天明想了想,从女人身上撕下一块布,将桌子擦净。
……
下午,睡了一觉的陆天明,来到黄土巷对面的“顺风客栈”。
过来取他帮别人写书信用来存放笔墨纸砚的小推车。
客栈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开的。
老头叫潘宏财,对陆天明不错。
小车寄存在他这里,每天只收五枚铜板,不到两个包子钱。
“天明,昨儿黄土巷死了个人,是你报的案?”
潘宏财手上敲着算盘,视线却落在陆天明身上。
“嗯,正好被我遇上,倒霉。”陆天明回道。
“那苟日的死的好啊,哈哈哈。”
潘宏财莫名其妙笑起来,低头继续敲算盘。
陆天明身子一滞,不动声色推着小车离开客栈。
小二走到柜台前。
“掌柜的,为什么你说张平死的好?”
潘宏财冲着陆天明的背影努了努嘴:“张平也是梨花巷出生,比天明大五岁,打天明爹走的那年,一直欺负天明。”
十里镇是人口大镇。
代人写书信这个活计很有市场。
又因为陆天明时常挂着戒尺在身。
所以哪怕他没上过私塾、没参加过县试,提起他时,乡亲们都称呼他秀才。
秀才不教书,秀才催账。
秀才催账很随意,要得到要,要不到转身走人。
最初那半个月,于勇看不上陆天明。
但是有个奇怪的现象,改变了于勇的看法。
但凡陆天明催过的人家户,他再派人去要账,基本万无一失。
后来差人一打听。
原来是陆天明跟乡亲们做了个约定。
“再有人来找你们要钱,你们及时给,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我要不到,自有人来要,逃不掉的。做为交易,以后替你们写信,我只收一文钱。”
这是陆天明的原话。
后来,便成了规矩。
于勇放的不是高利贷,不像驴打滚那样让人绝望。
他收的利息,甚至比钱庄还低,图个薄利多销。
所以,乡民们大多不会为难陆天明。
久而久之,替于勇催债的人越来越少。
同时,仇视陆天明的人却越来越多。
你一个人把钱要了,劳资们当真做那地痞无赖?
于勇不养废物,哪怕是巡检司的巡卒。
袍泽就只是袍泽,勾扯到利益,对不起,干多少事,拿多少钱,干不了事,滚蛋。
好在矛盾虽然大,但丢了差事的地痞们,大多不会在明面上欺负一个瘸子。
要搞事,多是阴着来。
推着车在小镇西面逛了一圈,陆天明又回到了黄土巷。
昨晚张平死在这里,血迹干得像一滩黑狗血。
冲着血迹啐了一口,陆天明推车越过,敲响王婶家的大门。
“王婶,我要半头猪。”
王婶眼睛瞪得老大:“离年关还远,你买这么多做什么?”
“下个月我爹祭日,他爱吃腊肉。正好今年攒了点钱,提前做,给他多稍点,把这十五年欠的还上。”
王婶抹了抹眼睛:“天明,你爹在天有灵,一定会保佑你。”
从王婶家出来,陆天明把猪肉放在小车上,一瘸一拐往家推。
买猪肉把从女人身上剐来的碎银全花了。
陆天明不心疼,不义之财,从哪来,回哪去。
他只收一点利息和辛苦费。
接下来几天,半头猪的一半,放在架子上熏烟火。
另外一半,疏忽大意,臭了。
这天,陆天明正在院里盯着猪肉发愁。
嘭——!
院门突然被一脚踹开。
进来十几个别刀汉子,都是巡检司的巡卒。
“怎么回事,哪里来的臭味,给我搜!”
领头的叫吴义,张平的好兄弟。
一起赌博,一起逛青楼,一起喝酒,一起放贷的兄弟。
手下冲进屋子到处翻找。
吴义站在院中,盯着蹲在地上愁眉苦脸的陆天明。
“吴大人,有事?”陆天明抬起头。
“你到底见没见过那个女人?”吴义沉声道。
“我很好奇,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人,让你们如此挂心。”
“是个能让你掉脑袋的女人。”
“所以,你一直跟着我,觉得是我杀了张平,然后救了那个女人?”陆天明平静道。
“不然呢,四周没人,谁都没看见,除了你。”
吴义双眼血红,显然,没有人陪他勾栏听曲,他很寂寞。
“也就是说,十里镇第一高手,打不过一个女人,加一个穷书生?”
吴义噎住,半天说不出一个字。
陆天明笑了笑,莫名其妙道:“肉臭了,就该扔,可惜了。”
手下们从屋内出来,对着吴义摇了摇头。
“走。”
出到梨花巷口,有个身材伟岸的男子等在那里。
此人正是巡检司巡检周世豪。
“东西有没有找到?”
“翻遍了,没有。”吴义面色凝重。
“臭味是怎么回事?”周世豪蹙眉道。
“那小子买了半头猪,忙不过来,有一半臭了。”
“半头猪?买这么多?”
“听王婶说,下个月是他爹祭日,做腊肉祭祀他爹。”
沉默片刻,周世豪突然道:“呵,走吧,没必要再查他,去其他地方找。”
“巡检,就这么放了那小子?就算不是他做的,拿他顶缸,再合适不过,流程上没有问题。”吴义急道。
周世豪摇了摇头:“这事,必须抓到正主,我们拿他顶缸,上面就要拿我们顶缸。先干正事,你看他不痛快,以后有的是机会。”
“草了,怎么就突然冒出个剑神,这不是给兄弟们找事做吗。”吴义小声埋怨。
是夜,陆天明扛着裹尸袋,去了很远的一座山。
小说《双修:我一手执笔,一手执剑》试读结束!